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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 9家角逐兆元商機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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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機近兆元的離岸風電產業遴選辦法昨(15)日出爐,經濟部表示,目標2025年前開發5.5GW離岸風場,帶動新台幣9,625億元投資額,年發電量198億度,預計今年4月下旬遴選結果可望出爐。

台灣海峽風場優良,吸引眾多開發商申請開發,經環評篩選後,計有達德能源、沃旭能源、上緯與麥格理、玉山與北陸電力、哥本哈哥基礎建設基金、力麗集團、台電、中鋼、亞泥等9家國內外風場開發商、共20案風場通過環評,申設量超過10.5GW。

經長沈榮津表示,離岸風場採「先遴選、後競標」方式選出5.5GW 。先遴選出3.5 GW設置量,開發商須經技術能力(60%)跟財務能力 (40%)評比排序,在2020年前完工併聯者分配0.5GW,2021年至20 25年完工併聯者分配3GW。

沈榮津指出,2021年至2025年完工併聯者,遴選評分第1順位最高可取得1.2GW設置量,第2順位0.9GW,至於第3順位取得0.6GW,其餘序位取得0.3GW。

沈榮津表示,由於2020年台灣離岸風電基礎設施尚未完備,屆時出線的0.5GW暫不要求國產化,至於2021年後遴選出的3GW,開發商須配合經濟部要求,分階段進行國產化。最後,未獲遴選、評選分數60分以上者可參與競標,分配2GW,價低者勝出。

沈榮津強調,離岸風機產業鏈包含海事工程、水下基礎、海纜以及風機4大項目,國外開發商要與4大風機系統商及國內相關產業對接,建置本土產業鏈。

能源局長林全能補充,2022年前完工併聯者,須於今(2018)年底前提出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佐證資料及工業局意見函;2023年至202 5年完工者,可於明年底前提出。

林全能指出,將給予2020年遴選出線者彈性額度,若屆時選出兩家開發商,其中一家取得0.3GW,理論上另一家只能開發0.2GW,為求規模效應,能源局將允許提升開發量至0.3GW。

離岸風場開發分為示範場址、潛力場址和區塊開發3階段,目前正在進行潛力場址開發遴選。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3座示範風場之一的福海示範風場遭環評委員建議不予以開發,林全能表示,若福海確定無法開發,其保留併網容量將釋出。林全能指出,預計今年4月下旬公告遴選結果,未獲得開發權的風場將收回,待第3階段區塊開發再釋出,區塊開發辦法最快明年第2季出爐。(陳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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