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禎伶/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因洗錢防制缺失,接連遭美國金融署(NYDFS)及美國聯準會(Fed)開罰,國內兩大龍頭金控─國泰金控及富邦金控,則是早在2015年就「忍痛」裁撤美國分行,放棄美國放款業務,專注亞洲市場,也幸運避開後續的監理風險。
國泰金控旗下的國泰世華銀行在2015年即決定裁撤當時已設立22年之久的洛杉磯分行,主要考量是該分行近三年平均稅前獲利約500~600萬美元,但為了「專心打亞洲盃」,因此將資源及人力調度回亞洲,暫時放棄美國的市場,國泰金控18日也表示,因為沒有美國分行,無法就近了解客戶(KYC),因此近年都放棄美國當地的授信案。
富邦金控也是在2015年宣布裁撤美國洛杉磯分行,主要說法也是美國僅有一個據點,營運成本高,決定資源專注亞洲市場。
但據了解,二大金控也有考量美國的法遵成本逐年提高,但當時是因為「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造與消費者保護法案(Dodd- Frank Act)」,即美國在金融海嘯後,加強對金融集團或銀行控股公司的監理,若外國銀行在美國有據點,則其同集團的金融子公司相關投資都要受美國限制。
國泰金控及富邦金控旗下的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在全球投資,若受限陶德法案,將無法投資全球的不動產、私募基金、避險基金等,為了美國分行一年數百萬美元的獲利,若要影響壽險子公司數兆元的投資,極不划算,因此兩大金控都決定裁撤美國分行。
永豐金控2016年也宣布出售美國子行─遠東國民銀行,交易案在2017年才獲准,但永豐金仍有洛杉磯分行,並未完全退出美國市場。
目前國銀在美國仍有13家國銀設立的23處分行、31個子行或其他分支機構,先前金管會也表示,美國依舊是國銀的重要市場,尤其是兆豐銀在美國還扮演台灣與美國間清算銀行的角色,不可能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