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禎伶/台北報導
拔管後座力驚人。由於教育部主張管中閔應取得台灣大學正式書面同意函,才能出任台灣大的獨董,衍生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承諾財委會,將全面清查國內上市櫃公司若有國立大學教授出任獨董,是否先取得學校同意函,才去參加公司各項會議。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之前就曾發生國立大學教授選任上市櫃公司董事,但學校並未同意,必須撤銷董事資格,因此現行規定都是要求教授要出任上市櫃公司獨董前,要取得學校書面同意,未來教育部也會重新檢視規定,更明確要求此程序,也要求各大學必須落實、遵守此規定。
顧立雄表示,管中閔在取得台大同意函前,參與台灣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決議都「有效」,但卻不利公司治理,因為若台大事後並不同意,則這些會議的效力將有問題,因此他的見解是管中閔在取得台大同意函前,不應出席台灣大的各項會議。
同時管中閔在台灣大獨董薪資有上千萬元,顧立雄也表示,依其個人法律見解,管中閔在台大校長遴選會議上應揭露出任台灣大獨董、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情況,更何況遴選委員中有一位是受其監督的人(指台灣大副董蔡明興)。
由於外傳台大有140位教授都與管中閔有類似情況,是出任獨董後才事後追溯取得台大同意,顧立雄表示,會請交易所檢視上市櫃公司聘用國立大學教授出任董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