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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規範上市公司購少數股權條件

  • 工商時報 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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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官方持續加強上市公司監管。香港信報報導,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如確有必要購買少數股權,少數股權,必須和該公司現有主營業務須具有顯著的協同效應,或與本次擬購買的主要標的資產,屬於同行業或緊密相關的上下游行業。

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須擁有具體的主營業務和相應的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淨利潤主要來自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外的投資收益情況。

對於少數股權對應的經營機構為金融企業,須符合金融監管機構及其他有權機構的相關規定;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對應的營業收入、資產總額、資產淨額三項指標,均不得超過上市公司同期合併報表對應指標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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