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今起實施新一波免稅新規,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等。
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商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定期將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訊息,傳輸給國家稅務總局。各綜試區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訊息,加強出口貨物免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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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今起實施新一波免稅新規,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等。
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商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定期將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訊息,傳輸給國家稅務總局。各綜試區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訊息,加強出口貨物免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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