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107)年正式邁入「高齡社會」,預估115年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社會問題逐年增加。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指出,金管會已參考日本透過家事法院及信託銀行共同協力推動監護信託制度的經驗,建議司法院推動「成年監護制度支援信託」,確保高齡者在無行為能力的情形下,仍能透過信託機制獲得安全又合適的安養照護。
顧立雄今日參加信託公會主辦的「因應高齡社會日本信託銀行提供之新角色及新服務」說明會向日本三菱UFJ信託銀行取經。
顧立雄表示,目前國內整體信託資產分析,有85%是屬於金錢信託,金錢信託裡面有將近6成是接受客戶委託投資金融商品,「員工福利信託、保險金信託及安養信託」三者合計則遠低於1成,也就是真正為客戶量身訂作的信託業務量相對較少。
因此,金管會鼓勵銀行的信託業務,由傳統財產管理,進一步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針對高齡者實際需求,量身訂作合適的安養信託商品,使高齡者可透過信託機制,來確保財產安全並專款專用於養老生活所需,使老年生活得保有尊嚴且自在。
顧立雄表示,我國與日本人口結構變遷趨勢相似,皆因二戰後嬰兒潮,先面對生育率迅速增加問題後,接續面對少子化、高齡化及工作年齡人口逐漸減少等問題。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參考日本透過家事法院及信託銀行共同協力推動監護信託制度的經驗,建議司法院推動「成年監護制度支援信託」,希望藉由法院依職權介入,評估適用信託制度管理受監護人財產,並透過選定專家監護人,由專家監護人協助法院評估建立信託架構,以達到透過信託機制結合監護制度,提供高齡者更完善的生活及財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