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昱均/台北報導
央行、金管會、法務處預計將比特幣認定為「虛擬通貨」,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比特幣該怎麼課稅?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目前僅針對比特幣與各類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手續費部分課稅,在105到107三年間共核課營業稅將近1,000萬元、營所稅400多萬元。
由於比特幣涉及到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分類帳簿,難以追查個人身分,往往只能掌握交易平台如Bitfinex、SpectroCoin、MaiCoin等營業人。不過近幾個月來,我國虛擬通貨交易平台逐漸導入洗防制度,開始做KYC(了解客戶背景)與AML(洗錢防制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