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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亞|在韓國工作也可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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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韓國財閥來講,與工會對幹的後果,

比金融危機來得更為可怕。

在韓國,「繼承」這檔事,未必都是有錢人家的事,在韓國,是連職場上的一般工作,都有「繼承」、「世襲」的問題。

最近,首爾的公共交通事業單位,因為釋出的正職工作,全都由在職人員的家屬優先錄取,不但引發社會的議論,也讓韓國朝野興起有必要明確立法以阻斷「雇用世襲」的就業不公平的共識。

所謂的「雇用世襲」,是韓國強勢的工會,包括公用事業、汽車、造船、鋼鐵等大企業的工會組織與事業體之間達成的一項勞資協議,在這項協議裡,工會成員的家屬有優先「入社」的權利。

事業體之所以會與工會達成這樣的協議,一來是因為韓國工會向來強勢,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夠因此安撫工會,對大企業來講,也是穩定成本的重要法則,因為對韓國財閥來講,工會勢力比經濟、金融危機來得更為可怕。

逾3成企業有雇用世襲

這也是韓國《就業政策基本法》第7條雖然明文規定,事業體在人員雇用上,不得有任何歧視或特殊待遇…。然而,自1996年立法以來,別說事業單位有遵守,事實上,連執法單位都持消極的態度。

依據韓國勞工研究所資料顯示,調查韓國849家事業體中,32.9%事業體是有「雇用世襲」的事實。在有這麼多雇用世襲的事實下,今年以來,韓國勞資關係委員會也只做出一件「雇用世襲」的糾正案,原因是,韓國勞動部認為,政府不應過度干預勞資間的協商,「應該要讓勞資雙方有自主的空間。」

於是,「雇用世襲」就成了韓國社會結構性問題,同時也讓就業的門,變得更窄了。

既然是長久以來的結構性問題,為何最近會引發非議、甚至認為有必要以立法方式明定工會「歧視」性的雇用協議應無效化?

就業法修正案胎死腹中

韓國輿論也在問:「這麼多年,國會都幹嘛去了?」

其實,在「雇用世襲」這件事上,國會也有力不從心的時候。依據國會議事錄,2015年6月15日,第19屆國會,環境與勞工委員會曾提出《就業政策基本法》的修正案,明文禁止任何事業單位以員工家屬提供優惠或特殊雇用條件。

但此一修正案,卻被當時的韓國勞動部長以「現行法令足以充分防止」、「會更加徹底打擊」雇用世襲為由堅決反對下,修法案因此未能送出委員會。

接著在同年12月22日,在國會召開的一場針對「雇用世襲」的公廳會中,當國會議員質問勞動部官員時,官員的回應是:「問題出在財閥的管理,不在法律本身。」這項修法案,就這樣胎死腹中。

不過,就算明文禁止「雇用世襲」,頂多對公部門有效果,對韓國財閥來講,寧可違反規定被糾正,也不要與工會鬧翻,因為被糾正,也不過是罰500萬韓元,跟著工會對幹,因而造成的損失,恐怕是要以「兆(韓元)」為計算單位。

精句選粹

The doors have become narrower because the positions went to family members of existing employ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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