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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條款上路 減資一年內再增資將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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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祭「鴻海條款」!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9日表示,若上市櫃公司現金減資返還股東後,一年內又來申請要增資,包含發行新股、新公司債等,將嚴格審酌其合理性、必要性,公司必須提出極合理的說法,否則顧立雄說:「對公司財務健全性會有很深的疑慮。」

立法院財委會到證交所考察,其中立委曾銘宗質疑上市櫃公司採取現金減資金額及案件越來越多,將影響台股的規模。

顧立雄表示,扣除現金減資彌補虧損者,今年現金減資返還股東的案件數與去年相同,金額比較大,就是因為鴻海現金減資347億元,但有大額現金減資的同時,其實今年前9月上市櫃公司公募現增金額已達新台幣4,221億元,超越去年全年4,020億元的規模,代表國內上市櫃公司仍是積極募資發展。

證期局局長王詠心則表示,現金減資若是要彌補虧損,比較沒問題,若現金減資,是因為現金太多要還給股東,第二年又來辦增資,金管會對其募資「必要性、合理性,會比較審酌」,尤其若公司減資超過股本50%以上,要減這麼多,隔年又要增資,會要求必須由會計師出具意見,因為剛大量減資,第二年又要增資金,「很難對市場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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