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禎伶/台北報導
企業對員工好不好,明年全都露。金管會主委顧立雄8日表示,已要求上市櫃公司明年6月底前,要揭露非經理人全時員工的平均薪資,並要註明公司經營績效與員工薪資的關聯性與合理性,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這種資訊揭露要求,各上市櫃公司都會遵守,因為沒有揭露的公司「股價都會大跌」。
立法院財委會8日討論證交法修正案,其中立委賴士葆提案修證交法14條,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在財報中揭露全體員工薪資調整資訊,以讓社會大眾去公評各上市櫃公司是否公平合理對待員工,並督促加薪。
但顧立雄表示,已透過公司治理藍圖漸進式推動揭露員工薪資,若修入證交法中,恐失去彈性。
顧立雄表示,首階段是明年6月底前透過證交所、櫃買中心要求上市櫃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揭露非經理人全時員工的平均薪資,同時揭露的欄位,顧立雄說:「欄位我也跟他們吵過很多次」,最後確定要揭露三點,一是全時員工平均年薪未達50萬元;二是每股獲利(EPS)高於同業平均,但非經理人全時員工平均薪資低於同業平均;三是企業EPS成長但非經理人全時員工平均薪資卻衰退,另外還要註記各公司經營績效與員工薪資的關聯性與合理性。
第二步是109年的年報,除了要揭露非經理人員工的平均薪資外,還要增列中位數,與前一年平均薪資的變動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