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借鏡國際 迎接金融科技 信合社不缺席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文/張蕙嬿、賴建宇 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代理副所長、助理研究員

信用合作社係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基於維護生產或消費權益與經濟上之共同需要,互為融通資金之合作組織,並提供存款、貸款與特定金融服務,不僅代表互助及普惠金融的精神,更具普世價值。此綜合性的信合社,因地域屬性,規模皆不大,深入地方基層,有別於公司組織之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其影響遍及歐洲與美國,後來國際間合作銀行發展的架構,即植基於此。而亞洲的日本深受德國影響,設有信用金庫等合作組織,且因日本殖民關係,韓國與我國亦有設置相似之組織,對繁榮地方經濟與金融發展助益頗巨且影響深遠。

國際上的合作金融組織,於1850年由德國的德利茲奇(Delitzsch)所創設的第1家信用合作社(下稱信合社)為發端。繼而1864年德國的雷發巽(Raiffeisen)成立農業信合社。當時因天災頻仍、農作歉收,造成普遍飢荒,農村出現以農地為擔保的高利貸,農民飽受高利貸迫害陷於貧困與牢獄之苦,曾任市長職的Raiffeisen為此成立信合社,以地區為範圍,號召農民合作生產,並集中資金,提供低利貸款,終於協助農民擺脫貧窮困境,使其經濟得以自立。此類信合社陸續設立,後為解決資金不足及健全組織必要,遂設立雷發巽系統合作社,類似央行功能之上層組織,Raiffeisen於1872年進而成立農業合作銀行,他提出的「自助」(self-help)、「自治」(self-governance)和「自我負責」(self-responsibility)原則及模式成為全球合作金融組織之圭臬。

韓國落實風險管理與信用評分

依據韓國金融監督局(FSS)之監理分類,合作金融組織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信合社系統區分為信用合作聯合社(NACUFOK)、社區信用合作社聯合社(KFCC)、農協中央會(NACF)、漁協中央會(NFFC)及林協中央會(NFCF),除漁協中央會隸屬行政安全部(相當我國之內政部)所管,餘均受金融監督局監理。信合社經歷1982年至2002年之重組與整併,伴隨組織層級之調整,從1988年三級制改為中央與基層之二級制(農協調整為二級制則在1981年),分工更見效率。為確保信合社財務穩定性,NACUFOK早於2004年即斥資建立風險管理與信用評分系統,2018年宣示為金融科技元年,將導入生物識別系統和簡易轉帳服務,未來朝向以FinTech改善內部控制系統。

農協系統早期亦為地區性信用組織,1961年整合農協與農業銀行成為綜合農協,即韓國農協中央會(NACF)前身,初始為解決當時農村高利貸問題,轉為合作銀行性質,後為符合巴塞爾協議III規定全面朝向金控化發展。2012 年將金融與非金融業務分離,形成農協金融集團(NHFG)和農協農業集團(NHAG),NHFG控股公司旗下成立銀行、人身保險及產險等7家子公司,NHAG則下設農產交易、飼料等13家子公司。2017年農協金融集團總資產高達3,036億美元,依據《The Banker》雜誌銀行排名資料,NHFG位居韓國第7,全球則為第110名。

台灣著眼高齡金融商機

我國信合社隨經營環境及金融科技改變,來自商業銀行、農漁會信用部等金融機構的激烈競爭、金融消費者習慣轉變、金融人才不足、傳統業務及客層面臨挑戰等因素,均衝擊信合社發展。就高齡化議題而言,除社員客群老化外,員工年齡亦偏高,不利因應未來營運挑戰。事實上,信合社是以回饋社員、服務地區企業、弱勢國民等為主的非營利機構,對社員開展高齡金融服務最為適合。目前金管會已開放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未來建議可發展安養信託,甚至與長照機構結合開辦預收款信託等業務;更長遠者,可在法定自有資本比率條件下,爭取轉投資現有或新設立之長期照護中心,以完善服務信合社社員的高齡需求。

觀諸日、韓合作金融發展模式,對信合社作為基層金融的主要環節仍保有其必要性,惟無論如日本成為似商銀般的信用金庫或韓國發展為金融控股公司,透過調整組織架構、業務分離,或藉由金融科技整合資源提供金融服務均有其獨到之處。目前,我國信合社金融服務能否因應未來需求,主要在定位是否能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及能否透過金融科技數位轉型維繫功能與價值。

>>訂閱名家評論周報,關心全球財經大小事

醜媳婦見公婆-兼論銀行業增提壞帳準備新冠肺炎疫情凸顯ESG的投資亮點為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提建言落實金融科技發展的成敗關鍵壽險公司與銀行系統性風險之差異化監理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