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訊學會28日舉辦「台灣通訊論壇2019-營造5G友善發展環境」座談會,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副研究員陳思豪分享美國、歐盟、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5G頻譜政策,以及西班牙、日本、澳洲、美國、德國等國家之基地台共用、頻譜共用、垂直應用案例指出,5G需要大量的行動頻譜調和,監管機構應致力於在主要5G中頻段(如3.5GHz)為每個營運商提供80到100MHz的連續頻譜,並應在毫米波頻帶(即24GHz以上)內為每個營運商提供約1GHz的連續頻譜。
陳思豪指出,頻譜應仍是5G頻譜管理的核心方法,而頻譜共用和免執照頻譜可以發揮互補作用。為5G優先頻段(如3.5GHz)設置垂直整合應用的頻譜規劃,可能會危及公共5G業務的推展,並可能造成頻譜的浪費。租賃等共用方法是垂直整合應用接取頻譜更好的選擇。
另外,他認為,政府和監管機構應避免哄抬5G頻譜價格(如過高的頻譜底價或年管理費),因其可能限制網路投資並提高服務成本。特別的是,有別於台灣及其他國家使用人口覆蓋率作為5G建設評價指標,日本為了在預期需要5G服務的地區及早推展 5G 服務,日本總務省設置「在全國擴大、開展的可能性」、「及早於地方提供服務」、「服務多樣性」等多樣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