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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電廠改建 環評初審過關

台電高雄興達電廠。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電高雄興達電廠。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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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環評小組28日歷經逾3小時的討論,終於初審通過台電的「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經濟部與台電在環評會議中承諾,未來將在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的秋冬空污季時,停止運轉兩部廠內既有燃煤機組、且燃煤1、2號機組將提前至2023年底除役。

台電解釋,未來興達電廠既有燃煤機組於秋冬空污季時將停止運轉兩部,另外兩部機組則削減至70%用煤量,預估秋冬季整體可減少燃煤量六成,其中,燃煤1、2號機組將提前在2023年底除役,另外3、4號機組將在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並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才啟用,且未來在供氣穩定前提下,將會優先調度天然氣發電。

台電的「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預計新增三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390萬瓩以下,未來在燃煤機組除役後,興達電廠裝置容量將增加180萬瓩。為了確保穩定供應電力,台電計畫「先建後拆」,在新設燃氣機組穩定商轉後,既有的燃煤發電機組才會陸續除役,但也引發爭議。

台電在上次的初審會議中承諾,原規劃舊燃煤機組1、2號機,將提前至2023年除役,3、4號燃煤機組也將分別提前至2025年、2026年除役。有環評委員認為,3、4號燃煤機組應搭配新1、2號機的商轉時程,提前在2024年底除役,但台電解釋,須配合天然氣接收站的供氣期程,再加上2023年除了興達電廠,包括協和、麥寮等電廠也有機組除役,基於供電穩定,仍希望維持原除役規劃。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在前次初審小組後,經濟部內部已經進行六次會議,盡可能盤點了所有的方式,所以將原先預計2024、2027年除役的燃煤機組,提前一至二年進行除役,預計在全數舊機組除役後,可減少77%的空氣污染排放。

最後環評小組建議通過、全案無須進行二階環評,而台電仍須針對空污、復育計畫、海域監測、交通衝擊、環境景觀、文史調查以及河川水質模擬等承諾事項進行補件說明,並6月底前送環評大會討論、並確認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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