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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大同公司案 林蔚山判刑8年定讞

  • 中央社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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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大同公司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處林蔚山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林蔚山必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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