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申請建物耐震能力評估,內政部部務會報今日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3條及第5條修正案,將耐震初評原每棟補助6,000至8,000元,提高至每棟補助1萬2,000至1萬5,000元。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鼓勵潛在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進行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原每棟補助6,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2,000元;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原每棟補助8,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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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民眾申請建物耐震能力評估,內政部部務會報今日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3條及第5條修正案,將耐震初評原每棟補助6,000至8,000元,提高至每棟補助1萬2,000至1萬5,000元。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鼓勵潛在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進行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原每棟補助6,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2,000元;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原每棟補助8,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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