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用自己管理出租房屋的各種業務,包括收取租金、房屋修繕、糾紛處理,都可以委託處理,降低管理成本,讓包租公婆可以輕鬆收取房租。
必須要是供居住使用的出租房,才可以委託管理,如果是觀光旅遊用途(如旅館),或可供出租期限未滿30日的房屋都不在此限。
「委託代管業代管」或「出租給包租業轉租」一年以上的個人房東,可獲所得稅優惠:

因為包租代管業者皆要申請許可、辦理登記,並繳交營業保證金,對契約文書、糾紛處理等,有專業處理的能力。
專法明文規定:租賃廣告內容應真實、押金不得逾兩個月租金、業者在簽約前,必須要向房客說明負責房屋的修繕項目範圍與義務等。
房客可申請社宅包租代管計畫,各縣市皆有補助。
以台北市為例,依身分不同可申請不同的優惠:
資料來源:
內政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懶人包
《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包(代)租代管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