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簡稱桃空職工)今(4)日展開遊行。長榮航重申,桃空職工若以罷工要脅公司放棄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原則,或是期待公司因罷工而屈服是絕對不可能的,長榮航空絕對會捍衛旅客、股東、員工的權益,一旦發生罷工,會盡全力做好相關準備,將旅客的影響降到最低。
桃空職工對長榮航空所提出長達1個月的罷工投票尚在進行中,並在4日展開遊行。
長榮航空表示,公司持續逐步提升員工勞動條件,桃空職工卻屢次指控在過去與長榮航空的20次團協協商會議中並無任何進展,但事實是,公司對於工會每項訴求都提出合理對案或意見,也都有發布聲明稿讓社會大眾瞭解協商的進度及內容。
雖然桃空職工在去年11月片面中斷協商會議,長榮航空仍持續改善勞動條件,諸如每月保障飛行時數60小時、優化部分較為辛勞航班派遣方式,均已陸續實施。
停止團協協商會議後,在桃園市勞動局舉辦的三次調解會議,及最近二次的重啟協商會議,長榮航空也都秉持誠意協商的原則,針對工會訴求提出對案,但桃空職工不是以「認知差距過大」拒絕討論公司所提方案,就是以「公司沒有誠意」為由拒絕針對其訴求提出說明或依據,期間更多次以不實指控與抹黑長榮航空來激化空服員的情緒,實難看出桃空職工有想要進行理性協商的意願。
針對工會所提出的三個當天來回航班,除金邊航線已實施包月專飛班外,東京及北京航班每位空服員平均約4~6個月飛一次,且長榮航已推出改善方案如下說明。
長榮航表示,此次遊行,桃空職工要3位空服員以「苦站」作為拒絕超時工作、改善過勞航班的象徵,但事實上,以桃園東京為例,所謂11小時的執勤時間,包含了報到/報退地點往來機場交通、用餐等無提供勞務時間,並非全程都在進行高強度勞動。
但桃空職工刻意以所謂「苦站」的方式企圖片面扭曲社會大眾對空服員工作的認知,並以此作為要求必須過夜的理由,長榮航空實難接受,我們相信社會大眾亦難以認同。
舉例而言,在桃園-東京航線中,業界大多沒有單段即過夜的情形,多數航空公司仍為兩段班或當日來回班,長榮提出的冬季班表過夜與專飛方案,仍優於業界水準。
桃空職工所提當天來回的桃園-金邊BR265/BR266航班,已採取包月專飛方案,該方案為自願報名,報名人數踴躍,此方案為空服員只飛桃園-金邊航線,一個月只要上班10天,其餘20天可以休假,或可以再自行申請搭配區域過夜班或歐美長程航班。包月專班的優點為: 1、固定班表,不會有調時差問題。2、固定空服員,工作默契佳。3、休假天數多。4、收入不變。5、具有彈性,想增加收入者還可自選多飛過夜班。
今年3月金邊航線實施專飛派遣後,航班從未超時,也滿足專班組員既可兼顧家庭又可維持收入之需求,而且常搭乘此航線的旅客也因為常看到熟悉的空服員,覺得十分親切而寫信讚揚空服員。
桃園-東京BR198/BR197航班,今年7月起也將比照桃園-金邊採包月專飛派遣,但因桃空職工鼓譟其會員抵制此種班型,讓許多想報名的空服員有所忌憚,但目前報名人數也已額滿。
另外,對於每年10月底至次年3月因氣候因素超時風險較高,長榮航空也於調解會議及重啟協商會議中皆提出冬季班表過夜之方案,但桃空職工並未同意 ,堅持主張全年外站過夜為唯一方案。
桃園-北京BR716/BR715航班,去年已實施空服員於8月雨季過夜,長榮航空也於調解會議及重啟協商會議中提出6-8月雷雨季及跑道歲修的月份過夜之方案,雖然桃空職工也未接受,但長榮航空仍於今年6月開始實施。
長榮航空空服員派遣均符相關法令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75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120小時,遠低於法規上限。
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致工時超過12小時,但占比僅為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0.1%~0.3%,機率極低。
雖然目前法院在個案上有判決認為類似突發狀況所致超時並未違反勞基法規定,長榮航空仍然積極思考如何杜絕單一航班超時的發生,因此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提供優化派遣方式,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但桃空職工堅持只有在外站過夜為唯一解決方法。
最後,長榮航表示,航空產業的經營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日前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已下修今年航空業的獲利展望,獲利幅度較六個月前驟降21%,可見經營環境的困難。長榮航在提升勞動條件的同時,必需要兼顧國際競爭力以及公司的永續經營,這樣內耗只會讓公司競爭力喪失殆盡,這絕不是全體同仁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