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深化大陸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實現從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更好履行出資人職責,進一步加大授權放權力度,大陸國資委制定《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
根據國資委網站,《清單》主要聚焦,「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加強行權能力建設」、「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等4個面向。
《清單》結合企業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準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分別針對各中央企業、綜合改革試點企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以及特定企業相應明確了授權放權事項。同時,集團公司要對所屬企業同步開展授權放權,做到層層鬆綁,全面激發各層級企業活力。
各中央企業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要夯實管理基礎,優化集團管控,健全完善風險、內控和合規體系,確保各項授權放權接得住、行得穩。
國務院國資委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採取健全監管制度、統籌監督力量、嚴格責任追究、搭建即時線上的國資監管平台等方式,確保該放的放權到位、該管的管住管好,實現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
各地國資委要結合實際積極推進本地區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制定授權放權清單,賦予企業更多自主權,促進激發微觀主體活力與管住管好國有資本有機結合。國務院國資委將加強指導督促,推動授權放權工作有序開展、全面落實。
(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