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黃美瑛:不希望法規抹煞了創新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數位時代,經濟的型態也與過往不同,特別是破壞性創新也帶來新的經濟模式,公平會主委黃美瑛18日指出,政府鼓勵創新,而公平會則是鼓勵競爭,也肯定創新在競爭中扮演的角色,因此,「不希望法規抹煞了創新!」

公平會昨日舉辦「2019台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黃美瑛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了上述表示。

她說,公平會在執法上,面對創新活動時,應該不會用很嚴格的態度去抵制掉創新,主要還是依個案來檢視,因為數位時代,經濟活動不再是單一,而是多元模式,必須依個案來認定。

黃美瑛以Uber為例,有人認為是平台,法規適用就以資訊業者來認定,但是若被認定為是運輸業,就要符合運輸業法規,同一家公司在各國可能有適用規範的差異。

她說,為因應數位經濟的趨勢,公平會已成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專業小組,經過一年多的運作,對理論、文獻、國外案例蒐集等,有進行一些內部研究,也會研究4大數位科技巨擘GAFA(Google、Amazon、Facebook、Apple),看看GAFA經營會觸及哪些競爭議題,這也是各國都在關注的重要話題。

黃美瑛強調,現階段並不需要修公平法,但是必須逐步加強分析工具,才能更精確的去界定市場、研析對市場的影響及衝擊,以聯合行為為例,過去企業聯合的管道可能透過吃飯、打電話等,現在通訊軟體Line可能也是管道,這就是數位經濟下產生的新工具。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