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產創條例修正案,智慧機械業者若是在2019-2021年投資支出、5G業者為2019-2022年投資支出,皆可抵減營所稅。
安永(EY)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本次產業創新條例修訂預期將有助於政府智慧機械產業政策之推動,優化產業結構達成智慧升級轉型,並鼓勵多元創新應用、縮短數位落差。
按照抵減規定,其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之範圍,可選擇支出金額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是合計支出金額3%限度內,分3年抵減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然而,抵減總額不能超過當年度營所稅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