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大洋-KY(5907)於5月4日經董事會通過由子公司湘潭大洋百貨公司,出售不動產予大洋百貨集團案,經查符合「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上述處理程序規定,故處以5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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