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經濟發展的腳步,許多台灣中小企業的第一代創辦人都面臨交棒課題。資誠(PwC)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12日表示,我國企業家族股權傳承多為生前贈與及未來繼承,但兩者都會因人數多而股權分散,可考慮信託方式。
歐陽泓指出,贈與優點是下一代擁有財力,且不用考慮民法特留分,但缺點是財產贈與後、無法收回,且受贈人數多將導致股權分散。而繼承優點是上一代生前擁有財產掌控權,但缺點繼承人數多而股權分散,且還需考慮民法特留分。
家族企業的創業者總是希望「家族永續、基業長青」,傳承經營理念、人脈及資源成為首要課題。歐陽泓建議,家族企業可透過信託規劃,將股權的經營決策權與財產受益權分離,既可鞏固企業經營權,貫徹委託人意志、明確分配權利,又能解決剩餘財產分配與繼承問題,避免家族紛爭及爭產,並且照顧家族成員。
資誠(PwC)執業會計師洪連盛則表示,如果是境外資產分配,企業主依序檢視資產來源地、稅目。如今開曼群島與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免稅天堂陸續立法引進經濟實質的新規定,部分資產恐怕將面臨雙重課稅困境,當地先被課徵一次遺產稅或贈與稅,若稅負不高,即使持繳稅憑證回台、還是要補課到我國10%~20%遺贈稅標準。
洪連盛認為,除了信託外,中小企業主可選擇依循公司法第157條規定,設立一個閉鎖性的控股公司,讓繼承者獲配股權和盈餘切割。閉鎖性公司可發放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即為黃金股,讓下一代經營者在各項股東會議案、董事選任等事項上擁有更多表決權,有利股權集中管理。
歐陽泓表示,根據資誠《2019台灣家族企業傳承調研報告》,56%台灣家族企業掌權者目前為第一代,60歲以上的掌權者占45%,等於我國企業多數正面臨接班時機,企業主應依照最適合二代的方式,妥善運用股權架構、信託、家族憲法等逐步交棒給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