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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檢討通關作業 訂定四大原則

  • 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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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遵依總統蔡英文指示,徹底檢討現行正、副總統出訪團隨員回國之行李物品通關作業,關務署15日下午邀集國家安全局、總統府侍衛室、外交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召開檢討會議,獲得四大共識。

第一,依總統指示原則,對於不具國賓禮遇資格之訪團隨員行李物品,除涉及國安機敏事宜外,均依規定進行查驗通關。第二,符合國賓禮遇資格及具國安機敏事宜之行李物品,採機邊免驗放行。

第三,符合特別及一般禮遇資格者,經海關查驗後通關,其行李物品得准由專人代予辦理查驗及提領。第四,其他無禮遇資格者,比照一般旅客經海關查驗後通關。而總統、副總統之安全隨扈人員,如果隨總統、副總統經由國賓通道離開管制區者,其行李物品得准由專人代予辦理查驗後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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