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專監守自盜年年有,今年特別多!金管會在108年6月才剛頒布完「理專十誡」,8月22日永豐銀就遭立委爆料理專人員盜走客戶數千萬元,金管會晚間強調絕無「吃案」,並重申理專十誡,金管會也公布近五年來理專監守自盜案統計,發現108年前8月就已有8案被裁罰,裁罰件數與金額都創近五年新高,裁罰金額達5100萬元,比起過去四年裁罰總額4,400萬元還要多。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關於永豐銀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是民眾在8月19日時發現存在永豐銀帳戶錢短少,進而向銀行提出檢舉,永豐銀也在20日主動向金管會通報,據規定,7日內永豐要提出更詳細的報告。
黃光熙指出,金管會在今年已經通過「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防範措施」自律規範,內容包括:銀行須建置妥適有效之理專「輪調制度」,理專的「休假期間執行內部查核」等10大項目,作為銀行業的內部控制指導性規範,規範上路後會給國銀六個月做緩衝調整,預計各銀行將從110年第一季開始內部自我查核,第二季呈報給金管會。
理專監守自盜如此猖獗,為何要等到110年才開始查核?金管會主秘陳開元解釋,110年是針對109年全年的執行狀況來做查核,但其實內部稽核並不是地毯式檢查,而是有選定期間、項目去抽查,所以理專十誡不能只靠內部稽核,而是有三道防線,第一道是基層作業人員包括分行經理、主管從日常去落實,第二道是總行法遵、風管人員,每個行員都要重視道德、主管有輪調機制、系統管制等,第三道才是稽核。
陳開元強調,主委很重視這類案子,不容許再發生,各銀行要加強內控、理專不能有挪用、欺瞞客戶的行為,而且要從日常監理就加強,在透過銀行總經理會議上宣示跟執行效果,已是正式訂下理專行為明確標準,且未來理專監守自盜防制也會是金檢重點項目,相信會漸顯成效。
據金管會統計,從104年108年8月,金管會共已經開罰18件銀行理專盜領裁罰,累積裁罰金額逼近億元、達9,500萬元。其中,針對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案件開罰,104年只有1件、105年3件、106年有4件、107年有2件、今年則一下暴增至8件、罰鍰高達5,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