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金管會推出「純網銀」政策以來,儘管立意佳,但在執行層面上,卻連出兩道問題,比起早先的執照發放張數爭議,最近金管會要以嚴格的「金金分離」原則,來處理純網銀的金融業大股東董事派任問題,不僅前後邏輯出現嚴重的矛盾,更會導致金融業大股東本身經營與轉投資管理的雙重困擾。放眼現在實體金融業明顯可見的金金分離問題所在多有,但金管會卻先拿純網銀來開刀,先後順序及邏輯性拿捏,不知金管會標準何在。
金金分離問題 三問金管會
金管會準備開放純網銀的政策,前後至少一年,但一路到現在,對於金管會突然亮出了「金金分離」,有三個問題不得不問金管會,包括:
金金分離不僅是董事派任,也包括股權投資,如今,金管會要求股東不得派現行專業經理人,卻要求必須投資,金金分離有如此「作半套」的嗎?
在書審或面試時,金管會早已知道各個團隊所要派出的董事名單,當時不何不表示意見?
金管會看似大方,要出任的金融業董事必須在董事及現有職務二擇一,這豈非強人所難等於不放?
首先,「金金分離」要從兩個層面來檢視,一個是股權,另一個是所派任的董事,股權上的金金分離,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當年兆豐金在併購台企銀失利之後,被限期出清台企銀的持股。至於八大公股行庫之間的彼此交叉持股,這是打從省政府時代就開始,數10年下來的歷史包袱,因為一時之間難解,最後,財政部與金管會達成折衷共識:「交叉持股仍維持,但董事則不能派彼此的專業經理人出任。」
金管會要求金融業持股純網銀超過25% 本身就有違金金分離
但面對純網銀,和上述兩個例子最大不同之處在於,純網銀的金融業投資,可是金管會硬性規定的,金管會早在去年,就嚴令純網銀的金融業大股東佔比,至少必須超過25%,其實最早的要求更是金融業的持股比重必須高達半數,但之後該要求引發金融科技界一片嘩然,產官界紛紛建言,因此主委顧立雄最後讓步,把金融業持股標準下降到至少要有單一金融業持股超過25%。
換言之,包括兆豐金、富邦金兩大金控,分別在將來銀行及連線銀行持股25.1%,並不是這些金控想投資到這麼龐大的水位,而是基於主管機關的要求不得不然,而倘若真的探究金金分離的精神,倘若金管會要純網銀和現在的實體銀行徹底金金分離,那麼當初就不應該要求單一一家金融業者必須持股超過25%,這種持股水位根本就是策略性持股,絕非財務投資。
而策略性持股和財務投資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必須派任董事,對於機構經營成敗負有管理之責,財務投資則是少少投資,賺取利差或股利收益,但從金管會的要求,顯然希望金融業作的是財務投資,也因此,金管會打從一開始要金融業持股純網銀高水位,這項決策就已背離「金金分離」的原,光是在投資股權這一塊,金管會就已打破了「金金分離」的論點。
要求策略性投資卻限制董事派任 金金分離遭片斷剝離
再者,不論是最早要求的金融業持股50%,或是之後超過25%,這麼高的持股比重,代表金管會認為純網銀必須要有金融業一定程度的加持,才能在資安、風管,或客戶權益保障等,讓實體金融業以其自身的經營管理經驗,助其有好的出發點。
然而,要能充份貢獻其經營管理經驗,外部學者專家恐怕很難作到,除非是專業經理人;如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聲稱,可以派專業經理人前來:「但必須在現有工作和純網銀董事二擇一。」這根本是強人所難。首先,光是董事酬勞與高階經理人本身工作的薪酬,就極度不對稱,再者,倘若以兆豐銀這種公家銀行,更是難上加難,大型行庫現有人力制度下:「一旦出去了,就回不來。」試問哪個高階經理人能下這種賭注?唯一的選擇,恐怕只剩下找金融圈退休的人回來當純網銀的董事,但這難道是金管會想要看到的結果嗎?
另一個問題在於權利與義務。當初,包括兆豐、富邦、新光、中信、聯邦等金融業對純網銀的投資,絕大部分都是因應主管機關對金融業持股的要求,被「找來助陣」的,特別是兆豐、富邦兩家,可不是這些金融業原本就想投這麼多,既然這些業者因應主管機關的要求,在股權投資上盡了義務、配合法規,那麼,在派駐董事之下,當然有基於這麼多投資股權,所可以行使的權力,更何況這個投資又不是自己主動出擊,而是金管會所求。
股權投資避談金金分離 派任董事強人所難
如今金管會在前端的股權投資不談金金分離,但卻在後端的派任董事強人所難,倘若股權這一塊金金不分離,但卻要求派駐董事這一塊「必須」金金分離,就說不過去了,因為金融業在主管機關要求之下,配合花了這麼多錢、投資這麼多的股權,卻只能派「外部學者專家」,去外面找退休員工,但卻不能派自家現任的專業經理人出來把關,針對最新的市場趨勢、變化提供意見,未免太奇怪。
再者,這些金融業的專業經理人出任董事,也更能在業務發展,包括金管會最重視的管理面資安、洗錢防制等面向,給予最新的實務經驗挹注,倘若金管會不准金融業股東派駐自家的金融業從業人員進入純網銀董事會,卻要求金融業股東必須投資大把的資金進入該純網銀,在邏輯上實在矛盾不通。
金管會過度要求金金分離 阻礙純網銀籌設進度
而金管會正式核准董事名單的這道動作非常重要,否則的話,第一次董事會將無法順利在近期內開成,影響所及,將無法正式召開發起人大會、正式籌設公司,而讓純網銀全部僅能停留在「籌備處」階段原地踏步。現在就看各金融業股東正式呈報給金管會的名單,會否遭「打回票」,倘若如此,發起人大會、正式申設公司的進度恐將被拖延,金管會應該追本溯源,重新檢視一下當初對純網銀的股東架構及金融業角色的思考,再來看看「金金分離」的要求是否合理,不要政策開放了,結果自己反而成為最大的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