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徐耀昌涉圖利廢土案 高院判無罪暫保縣長職位

苗栗縣長徐耀昌涉廢土案23日結果出爐。圖/何冠嫻攝
苗栗縣長徐耀昌涉廢土案23日結果出爐。圖/何冠嫻攝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苗栗縣長徐耀昌涉嫌圖利廢土案,二審在今宣判;高等法院於周五審結後,大逆轉改判徐耀昌無罪,暫保縣長職位;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徐耀昌遭控1988年擔任頭份鎮長與祕書陳順興涉及頭份鎮垃圾土掩埋場棄土弊案,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2013年依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

相關新聞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