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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州廳修復再利用 地方認為應延續原始辦公用途

台中州廳在日治時代,屬於高階政府單位,今年4月25日經文化部公告為國定古蹟。圖/劉朱松
台中州廳在日治時代,屬於高階政府單位,今年4月25日經文化部公告為國定古蹟。圖/劉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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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台中市政府喊卡「國美館台中州廳園區」計畫,台中市文化局29日澄清,有關州廳修復再利用,因地方認為應延續台中州廳原始辦公用途,台中州廳園區面積共3公頃,扣除台中州廳後,仍占地2公頃,可供文化部打造新場館,市府非常歡迎,同時希望搭配部分商業設施,讓台中市中、西區再造促進經濟。

為配合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及州廳附屬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今年分階段開工,預計2022年底完工。

台中市文化局強調,有關台中州廳園區再利用方向,市府希望更全盤檢討審慎評估,兼顧歷史、文化、市民的經濟與生活環境等面向,後續將舉辦說明會,邀請文化部、國美館、專家學者、民意代表及地方里長共同交換意見,就台中州廳未來再利用方向廣納民意、凝聚共識,期能考量市民最大權益,讓台中州廳周邊發展效益最大化。

文化局指出,有關州廳修復後再利用問題,地方認為應延續台中州廳過往,作為辦公廳舍用途,且台中市中西區已有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州廳變成國美二館太過於「靜態」,中區難得有這麼大規模計畫,希望不只是修復古蹟,也能促進整個中西區再造提升經濟。

至於國外很多古蹟修復後,都保持原始機能,再搭配部分商業設施與空間導覽,一方面維持該區辦公形態保持人氣,又能吸引遊客到訪。

台中州廳園區面積共3公頃,扣除台中州廳後,原稅務局、舊市議會占地2公頃,可供文化部打造新場館,可展出順天美術館捐贈的畫作,或規劃視覺藝術場館,市府都非常歡迎。

據了解,台中州廳在日治時代,屬高階政府單位,為日治州廳典範之一,也是台灣中部地區政府象徵。2002年經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2006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今年4月25日經文化部公告為國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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