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治安警察局29日公布,年滿11歲、持有卡式「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的人士,自9月2日起,經登記後可使用澳門各口岸的自助過關通道入出境。
爲優化有關便利措施,方便持證人使用同一證件進出中國內地及港澳,治安警察局規定,自9月2日起,凡年滿11歲及持有效卡式台胞證人士,可辦理自助過關的登記手續。持證人須親臨治安警察局外港出入境事務站、氹仔客運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機場出入境事務站等地點辦理,有關登記屬自願性質且費用全免。
澳門治安警察局提醒,已成功登記的持證人若更換旅行證件,須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 旺報 張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