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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孕婦停車位 8成違規在台北市

  • 郭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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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30)日表示,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專用停車位經過1年的宣導期,針對違規占用車輛,從6月29日起開罰,兩個月以來,全國累計461件佔用的違規案件,82%都在台北市。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指出,孕婦及育兒車位是友善孕婦及育兒家長的便民措施,提供孕婦及兒童上下車使用,但是因為駕駛人及乘客,大多時候都不在場, 因此需要在停放車輛前的擋風玻璃內,放置停車位識別證明,以利判定符合資格。若無識別證明,最高可被開罰1,200元罰鍰。

據交通部統計,上路兩個月已有461件裁罰案例,其中台北市就有378件,佔比超過8成,新北市也有51件,金門21件,嘉義市6件,基隆市5件。交通部說,可能與各地方宣導、稽查人力有關,因此僅有5個縣市有裁罰案例。常見的違規案例像是沒放識別證、識別證過期、或是只有放置「識別證影本」等。

交通部表示,民眾發現有違規占用孕婦及育兒車位時,若是路邊停車場,可向警察機關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若是「路外」停車場,例如:家樂福、全聯、愛買等大賣場,SOGO、新光三越等百貨公司,台大醫院等大型醫院附設之停車場,民眾可向地方政府的「停車場主管機關」檢舉,例如停管處、交通局等,依停車場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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