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上實業和聯上開發聲明指出,都會生活債信危機,並非因聯上董事長蘇永義取得經營權之後才發生,而是前董事長宋宸鏞經營期間一直存在的問題,若非宋宸鏞、都會生活的財務週轉有問題,又怎會需要新資金投入?若非宋宸鏞外面欠款一堆,又怎會賣老股及以中信借款籌措資金償還民間借款呢?因此,債信問題並非因經營權轉變所致,聯上只是為了保障債權而不得不取得經營權,避免公司虧損日益增加。所有債信危機都是宋宸鏞留下的。
聯上集團強調,絕無宋宸鏞指控的背信情事。聯上集團指出,宋宸鏞6月初透過媒體釋放片面及不實言論,在聯上警覺、介入了解後,才發現都會生活開發從2月開始對廠商貨款延付,5月員工薪資也延付,甚至6月20日應發放員工薪資與廠商貨款及票據款都無任何作為,才不得不更換宋宸鏞。
此外,根據聯貸銀行條件,都會生活開發在2017年12月底前必須增資,2018年 4月「停35」簽約前也必需完成聯貸銀行要求的增資條件,但宋宸鏞並沒有資金,因此向蘇永義借款再貸予都會生活開發,宋再以對都會生活的債權抵繳股款方式完成都會生活開發的增資,以避免聯貸違約。後再由都會生活增資「停35」以符合「大好生活」股本達一億元才能簽約的規定。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蘇永義借資金給宋宸鏞,都會生活便無法增資,對聯貸銀行已違約在前,從而使大好生活沒辦法完成增資,也不會有2018年4月26日簽下「停35」投資案。
聯上強調,宋宸鏞違背當初雙方簽約時,同意議定股票完成過戶前的所有負債,包含銀行聯貸案件概由宋宸鏞自行承擔,而今宋卻拒絕簽名連保,宋宸鏞倒果為因,反將經營都會生活所生債務全推給協助救火的蘇永義。
聯上表示,2018年初宋宸鏞賣老股時,買賣合約書已載明約定,經營總圖旅館而支付給台壽保的5,000萬元保證票,倘台壽保不願退還,該損失由宋宸鏞個人承受,而非都會生活或新股東應承擔,主係一開始蘇永義已明確告知都會生活本身已無法自給自足,根本無力經營總圖的新投資計畫,惟宋宸鏞卻遲遲未有 效處理,甚至和台壽保表示要續做,完全不考慮都會生活資金缺口問題。
而「停35」的SPV子公司大好生活增資案,程序一切合法,該案要投入的資金龐大,都會生活已無能力自行開發,又何來蘇永義主導排除母公司都會生活參與現增之說呢?況且,未實質開發的個案誰能保證一定獲利?光是台鋁MLD,2018年即虧損1億多,投入金額龐大的「停35」BOT案能否獲利尚在未定之天,何來好處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