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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客夾帶豬肉月餅闖海關 遭裁罰20萬元

  • 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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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稽查組今年9月1日於桃園國際機場,分別查獲搭乘MF-889、B7-127、BR-761班機自大陸返國的台籍尹姓、彭姓及柳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方式攜帶大陸製內餡含豬肉之月餅。

由於大陸地區屬非洲豬瘟疫區,台北關依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修正規定,各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台北關進一步表示,肉製品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

如果違反規定帶入台灣,將應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沒入銷毀,最高可裁處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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