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4)日委員會議通過,總裁生技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總裁生物科技公司於97年5月13日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商品有食品、清潔用品及美容保養品等51項商品。
公平會指出,去年6月8日赴該公司主要營業所業務檢查,查悉該公司分別於2017年12月1日、2018年4月1日舉辦之「2018戊戌狗年金旺999」活動及「三天兩夜豪華郵輪」獎勵旅遊活動,實施期間分別為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與107年4月至6月,由於總裁生物科技公司新增上述2項活動,係發放贈品及免費旅遊等經濟利益予傳銷商,屬傳銷制度之一環,卻於實施前均未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