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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補休、不給加班費 壹電視挨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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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民眾查詢業者受處罰情形,了解案件處分輕重,台北市勞動局今(5)日公布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名單與金額,在這次公布裁罰金額最新裁處名單中,壹傳媒因連續違反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遭重罰100萬元。

據台北市勞動局公布的名單,壹傳媒受裁罰的金額為100萬元。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解釋,主要是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一項,因為壹電視要求員工在加班後,要事先拋棄加班請求權、強制只能換補休,等於是沒有辦法申請加班費,由於這已經是壹電視累計第7次違反,所以重罰100萬元。

這次裁罰名單中,第二、第三高金額的分別為光華巴士的82萬元、以及仁寶電腦60萬元。勞動基準科指出,光華巴士主要是因為讓勞工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二項,讓勞工每月工時超過46小時上限,以及違反第24條第2巷,未足額給休息日加班費,而仁寶電腦雖然也是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二項,卻是讓勞工的單日工時超過12小時上限,而且不只一名,由於兩家業者都是累犯,因此重罰。光華巴士也正在訴願中。

另外,因民眾投訴,台北市勞動局也前往香港商雅虎資訊台灣分公司進行勞動檢查,檢查發現,不止一名勞工的刷卡紀錄,只有刷進、沒有刷出,等於是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備至勞工出勤紀錄,由於這是第5次違反規定,勞動局也重罰45萬元。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指出,針對累犯部分,都還會有複查機制,會視情節處份,而且這次違反情節嚴重的企業中,有兩家是資訊業,也呼籲一定要做好工時管理,必須要符合法令規定,特別是出勤紀錄部分,因為這是記載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包括工時、加班費、會不會過牢的重要依據,不僅要覈實記載,還要妥善保存5年,提醒業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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