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稅局表示,薪資所得計算採定額減除或必要費用減除擇一擇優適用方式,已於今年7月24日經總統公布,並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明(2020)年5月申報2019年度綜合所得稅,薪資所得者即可採最有利方式申報。
該局說明,2019年度薪資所得計算除原有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外,也可選擇薪資核實減除制,包括治裝費、進修費與執業工具支出。
治裝費為從事職業所必需穿著且非供日常生活穿著使用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
進修費指的是參加符合規定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
職業工具支出為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之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