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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修餐飲業空污管制辦法 明年12月底前需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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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現有餐廳必須在明年12月底油煙排放必須符合新法,違反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環保署表示,由於國內餐飲業超過14萬家,店家大多集中在都會區,考量餐飲業作業場所污染排放尤其影響緊鄰之都會區居民日常生活,若排放油煙未妥善收集處理,將對區域空氣品質造成影響。

環保署指出,由於餐飲業各地皆有,考量區域差異,會依縣市及餐飲業規模、特性有訂定不同標準,首波將列管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用餐座位數300個以上之餐飲業做為主要列管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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