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防疫警戒進入第二級,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總預算上限調高至6,300億元,也就是再增加2,100億元,並延長一年至明年6月30日,修正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表示,特別預算原編列600億元,連同追加預算3,599.5億元,合共4,199.5億元,為因應疫情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必要,因此提高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至6,300億元,並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
行政院說,現行條例中明文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100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將預算調高,「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63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