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18日指出,對拍檔科技公司(3097)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1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拍檔科技公司於109年12月16日召開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惟未依規定時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核有疏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新臺幣1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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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18日指出,對拍檔科技公司(3097)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1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拍檔科技公司於109年12月16日召開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惟未依規定時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核有疏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新臺幣1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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