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銷售「3M空氣清淨機FA-T10AB」商品,刊載「獲得經濟部節能標章」文字,被公平會認定為廣告不實,以違反公平法相關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明尼蘇達公司於網站銷售上述商品,廣告刊載「獲得經濟部節能標章」文字,予人印象該商品獲有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驗證,較其他未獲節能標章之空氣清淨機商品具有較少能源消耗之功效。
但是,公平會依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上述商品之節能標章證書有效期限至2019年11月6日,已逾期且未重新取得節能標章驗證,且於2020年2月曾查獲該商品廣告宣稱獲節能標章之違規事項,經通知明尼蘇達公司限期改善並確認改善完成,於2020年10月再次稽查仍查獲相同違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