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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年報ESG資訊揭露指引出爐 年底上路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圖/視訊截圖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圖/視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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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拚「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金管會修法。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5日指出,參酌「2020年亞洲公司治理報告」建議事項,及接軌國際規範,此次修法兩重點為「強化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資通安全風險管理」等資訊揭露透明度,為收集各界意見將預告拉長30天,預計2021年底可上路。

蔡麗玲指出,此次研議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兩大重點為:提升公司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之品質、強化資通安全管理的資訊揭露。

蔡麗玲表示,為強化環境及社會的資訊揭露:此次將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情形修正為「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另外,過去各公司在ESG資訊揭露品質上差異大,且少有具可比較性的資訊,此次修法提供相關揭露指引,以利公司揭露更為具體明確及量化之環境及社會議題相關內容。例如揭露溫室氣體排放、用水量、廢棄物、女性職員及高階主管占比、職災數據等,以利公司揭露更為具體明確及量化的環境及社會議題相關內容。

在公司治理方面,則針對董事會職能、功能性委員會、簽證會計師公費等有新的要求。像是明定公司應具體敘明董事會的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達成情形,以及個別董事及監察人的專業資格與經驗。另外,簽證會計師公費,參考國際趨勢,刪除公司可選擇採級距揭露方式,將簽證會計師公費的揭露方式改為「個別揭露金額」,並應揭露非審計服務內容。

在「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之資訊揭露」部份,蔡麗玲指出,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明定公司應敘明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的資源等資訊,且明定公司應揭露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以及資通安全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蔡麗玲表示,按現行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應在股東會7日前申報股東會年報,現採循序漸進方式,規範上市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者,應於股東會14日前申報股東會年報。據證期局統計,2021年314家符合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公司已有287家已股東會14日前揭露股東會年報,達成率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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