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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爭議槓交部 高鐵尋求協調

台灣高鐵與交通部爆發合約爭議,兩大問題未達共識。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高鐵與交通部爆發合約爭議,兩大問題未達共識。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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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與交通部因票價交叉補貼與平穩基金用途各有立場,雙方爆發合約爭議,19日召開董事會仍未達共識。對此,台灣高鐵表示,已多次向交通部請求就爭議事項與未盡事宜進行協商,期盼透過協調委員會進行裁量。

台灣高鐵財改後與交通部簽訂新合約,其中,納入「法定優待票差額交叉補貼因子C1」及「離峰、通勤及特定旅運需求等差別定價調節因子C2」,攸關票價基本費率公式計算。公司近來向交部爭取航空聯票、海外行銷票、假期團體票等成本也能納入C2,卻遭交通部駁回。

台灣高鐵表示,有關高鐵票價計算公式,在2015年財務解決方案後就根據雙方合約機制,將法定及行銷優惠皆納入交叉補貼機制,公司僅就票價計算的C2因子項目與交通部進行協調,以釐清疑義,實際上是為了確保公司未來可因應市場變化,自主規劃多元、彈性的行銷優惠方案,符合旅客需求。

此外,先前多次向交通部請求,針對已發生合約文字解釋疑義與涉及合約未盡事宜等爭議進行協商,包括可列入C2票價因子的優惠項目,以及平穩專戶動支範圍/申請程序等事項。但雙方一直未有共識,因此希望依合約機制,積極研議尋求「協調委員會」協助解決爭議。

另依照合約規定,有關平穩專戶動支事由包括「票價優待或調降票價」、「辦理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相關建設」,以及「配合政府政策」三項,惟目前交通部僅依「配合政府政策」一項,即將專戶內款項全額挹注鐵道發展基金,形同排除另兩項動支事由適用。

因此,台灣高鐵希望就合約中所稱「配合政府政策」適用範圍與交通部協調解釋,以釐清合約中的未盡事宜。

據了解,台灣高鐵19日舉行董事會,即針對兩大合約問題進行討論,但雙方依舊堅持立場,未能取得共識,最後決議由高鐵經營團隊詳加研究,再與主管機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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