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再次升溫,餐廳提供外帶、外送服務已成為常態。產物業者提醒商家,務必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才能將內用、外帶食品的風險一併納入保障範圍。
許多人以為,投保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加保食品中毒附加條款,就可轉嫁食品不潔或出問題的風險,南山產險表示,其實,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僅限「營業處所內」,並不保障外帶餐飲所導致的食物中毒風險。因此,務必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才能將內用、外帶食品的風險一併納入保障範圍。
「產品責任保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差別,主要在於產品責任保險是保障因「產品」缺陷,例如因食材汙染導致顧客食物中毒、外帶包裝設計不良導致顧客受傷,或使用說明未標示清楚導致意外發生等等風險而需負擔賠償責任;而「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保障在「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因此,南山產物建議餐飲業者要同時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打造完整的風險防護網,確保營運不受一時的疏忽或意外而蒙受損失。
南山產物說,事實上,「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已經成為餐飲業強制性的保險。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訂定之《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規定,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都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餐飲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既是因應法規要求,更是保障自身權益,尤其在疫情期間,才能有效轉嫁賠償風險並減少爭議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