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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風險高?陳頂新律師分享法律地雷

  • 工商時報 謝振寶
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為少數專精於NFT之法律事務所,特別受邀為全球華人營銷學院講授NFT基礎法律知識。圖片來源/全球華人營銷學院演講截圖
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為少數專精於NFT之法律事務所,特別受邀為全球華人營銷學院講授NFT基礎法律知識。圖片來源/全球華人營銷學院演講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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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最熱門的議題莫過於元宇宙以及NFT,2021年NFT年總交易額更高達176億美元。全球華人營銷學院張瑋容特別邀請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頂新,為大家梳理NFT適用法律條款;讓學員無論是想參與投資、購買,或是發行自己的NFT,都能具備基礎知識,從而避開潛在風險。

從藝術收藏到活動票券,NFT廣泛應用於各領域

NFT(Non-fungible token)為「非同質化代幣」,與之相對的是「同質化代幣」,也就是大家熟知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兩者皆是基於區塊鏈衍生應用,有鑒於NFT具有「不同質」的獨特性與不可替代性,故廣泛用於傳統藝術收藏、數位著作及收藏、線上遊戲應用、個人身份憑證、活動票券或入場券…等。同時也正因為NFT的虛擬特性,被許多不肖人士用於詐騙、洗錢,甚至盜領,造成不少法律糾紛。

「物權」還是「權利」?NFT關鍵法條定義

陳頂新律師條列出最常見的NFT法律問題,輔以生動案例說明法源以及實際判決狀況。圖片來源/全球華人營銷學院演講截圖
陳頂新律師條列出最常見的NFT法律問題,輔以生動案例說明法源以及實際判決狀況。圖片來源/全球華人營銷學院演講截圖

面對法律糾紛,陳頂新律師表示:首先要釐清NFT於法律上屬於「物權」或是「權利」。由於民法規定無論是動產或不動產,皆為實體且具有可支配性。以此概念來看,虛擬的NFT更偏向是著作權類型的「權利」。故不適用民法767條針對物權的保障;而是以民法184條來請求侵權之損害賠償。

依台灣法律而言,消費行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至於NFT是否屬於消費行為卻難有定論,因其應用之廣泛,從虛擬票券、證券、藝術品到投資都是用途之一。由於NFT仍數新興產業,目前無政府監管,其法制化的不確定高。綜觀全球法院判決,目前僅有英國與中國有相關案例;因此實務上仍須針對不同個案探討法條的適用性。

陳頂新律師建議,接觸NFT,務必選擇合法發行商或交易商,謹慎評估個人能力,不要投入過高金額。「工具是中性的,善惡取決於使用者」,評估經濟與法律風險量力而為,方為穩健之道。更多專業學程/線上主題講座:https://pma.center/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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