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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清冠一號限縮惹議 衛福部放寬3條件

清冠一號。圖/鄭郁蓁
清冠一號。圖/鄭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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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昨天發出公文,自9月15日起僅限65歲以上等高風險民眾使用公費清冠一號,不符合條件的確診者得自費購買,遭中醫界批評「雨天收傘」。衛福部今天上午緊急召開會議,決定增列3項公費條件,待實施2周後再做討論及調整。

衛福部8日公告,9月15日起,公費清冠一號僅限確診後高風險族群使用,條件包含:65歲以上長者,以及12到64歲且BMI≧30、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菸、免疫功能等疾病者。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怒批,官署竟在中秋節前夕,且適逢BA.5疫情即將爆發之際,突襲性地公告新的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且適用範圍幾乎和西醫抗病毒藥物一樣,由於兩者不能並用,等於是剝奪確診病人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的機會。

為平息反彈聲浪,衛福部今天上午緊急召開會議,決定增列3項公費條件:高熱不退(體溫39度以上持續2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飲食困難。確診民眾如有任一中醫急迫病勢,即符合公費清冠一號條件,待實施2周後再根據情況調整,決定是否納入孕產婦及兒童及其他中醫病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說明,由於清冠一號過去沒有訂定明確的公費適用標準,該藥物主要用於預防輕症變成重症,因此當時思考和西醫的抗病毒口服藥一樣,但公布之後收到中醫的建議,於是今天上午開會,以中醫病勢判別,增加3項適用條件。

王必勝強調,並非政策急轉彎,該措施15日才要上路,在此之前收到中醫師反映意見,經過討論覺得合理就增列條件,讓民眾需要自費的情形少一點;預計2周後、9月29日會再和中醫師全聯會開會,評估這3項病勢條件是否合理、需要增減,也會將兒童和孕婦一併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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