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指標的分類通常要達到一定規模,才分得出來,也才有意義。1980年代,我們的碩博士每年畢業不過三、四千人,占總人口只有一點點,要估計研究所學歷者的失業率,非常困難,也沒有必要。
但隨著1990年代研究所如雨後春筍的設立,2000年以後研究生如過江之鯽,每年畢業人數已達五、六萬人,這時估研究生學歷失業率就容易了,也有意義了。
同樣,1990年代老年人口占總人口只有8%,去估老年CPI不容易,加以老年家庭裡仍有不少年輕子女同住,老年的消費特徵很容易就被子女的消費特徵給平均掉了,不易準確的估計。但如今老年人口已達410萬,再過兩年,老年人口占比將達20%,這個比重顯示出老年CPI確有必要,主計總處積極任事,進行老年CPI試編,值得肯定。
此外,各部會主管的,凡有老人元素的指標,也有必要一一檢視,已有的應予強化,未有的也需進行研編,例如,高齡族群的生活、就業、所得、薪資、消費、儲蓄,尤其是高齡族群的消費行為、時間運用,也應循調查加以了解。
昔日老年人口不多,對總體影響不大,但今非昔比,如今老年人口已逾400萬,十年後逾600萬,這意思是當前的台灣,「老年人的問題,就是台灣的問題」。
隨著超高齡社會的到來,除了主計總處試編老年CPI,其他部會也應集思廣益,各自檢視具有老年特徵的統計,予以擴充,如此才有利於政府日後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