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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加強管理自媒體 嚴防假冒及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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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網信辦10日發布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內容包括嚴防假冒仿冒行為,網站平台應當強化註冊、擬變更帳號訊息、動態核驗環節帳號訊息審核,有效防止「自媒體」假冒仿冒行為,對帳號訊息中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的,須人工審核,發現假冒仿冒的,不得提供相關服務。

央視新聞10日報導,網信辦通知要求,網站平台「自媒體」須對其發布轉載的訊息真實性負責。「自媒體」發布訊息時,網站平台應當在訊息發布頁面展示「自媒體」帳號名稱,不得以匿名用戶等代替。

同時,「自媒體」發布訊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訊息真實性,而網站平台應當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帳號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訊息。

通知又明確營利權限開通條件,網站平台對違規「自媒體」採取禁言措施的,應當同步暫停其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自媒體」因違規行為增加的粉絲數量,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核實並予以清除。

此外,網站平台應當及時發現並嚴格處置「自媒體」違規行為,對製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訊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一律予以關閉,納入平台黑名單帳號數據庫並上報網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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