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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退休金及孳息 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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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退休金及孳息是否計入遺產總額課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是雇主為勞工及勞工本身歷年提繳之金額及孳息,屬勞工個人所有,於勞工死亡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換言之,往生者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及孳息,於死亡時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

至於往生者生前如遺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承租權,應如何申報遺產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三七五租約土地承租權或公有耕地承租權,不須課徵遺產稅,俟地主終止租約、政府依法撥用或終止租約,給予承租人補償時,再課徵承租人綜合所得稅,故繼承人申報往生者遺產稅時,不必申報該筆承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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