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是難免問題, 台灣車禍關懷協會常務監事黃才昱表示,只要熟知以下處理步驟,發生交通事故不驚慌,民眾更要熟記下列步驟,才能保障權益。
一、發生車禍事故時打110/119即將發生車禍,要做緊急剎車否則有過失,有人受傷嚴重或死亡打119。配合警方處理,測繪拍照,經當事人同意拍照(如果是左右碰撞刮傷,記得對著刮傷位置上下左右角度都要拍,因為是光線折射關係某些角度不明顯,必要時,請警察都要拍起來),車輛定位後再移置,但是身體受傷不可以隨便移動,可能造成更嚴重後果,因為可能有骨折等狀況。 二、如果發生肇事者逃逸或單一事故載有乘客,需報警處理,才能確保日後權請求有關保險/民刑事權利。 三、如果是機車單一事故,注意機車本身手把、輪弧等部位是否有撞痕,甚至附近有無該機車刮地痕,他車剎車痕,如該機車刮地痕有角度的折線,很有可能是他車造成的事故就不是單一事故,強制險就有賠駕駛人了。四、關於車輛部,事故車輛拖吊,應先確認價格 (可洽原廠或信用卡服務)無法移動車輛時,要依照規定距離故障車輛一定距離前設置故障標誌警示來往車輛。若聞有酒氣時員警實施酒測,如超標員警可扣留證照車輛,民眾可索取收據。五、現場圖與筆錄確認後,再簽名,如不認同,簽名處,簽名後在旁註記不認同,依照規定,員警執職時,可以對員警錄影。六、現場和解者應簽具書面和解書,塗改增刪都要蓋章。
解決途徑:1.自行和解2.申請鄉鎮市調解或聲請法院調解3.提出告訴 (刑事告訴:六個月內)、 (民事告訴:二年內)、 公訴罪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4現場處理後: (1)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2)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面對車禍跟車禍理賠問題,很多人對文件與流程不太熟悉,推薦台灣車禍關懷協會免費諮詢,理事長處理過車禍1,000多件,尤其骨折輔導受害人多爭取十幾萬元案例,民眾有車禍問題,亦可和台灣車禍關懷協會洽詢。台灣車禍關懷協會常務監事/發言人 黃才昱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03486966719702/?ref=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