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熱、交易量大,「呆瓜」就會變多、反之變少。證期局主秘黃厚銘20日公布今年上半年的上市櫃「呆瓜」統計,今年上半年的結案數69件、金額1,861萬元,較去年同期的154件、1.55億元都銳減,分別年減55%、88%,結案數主要是反應去年下半年股市不熱絡,因此比較少人犯規,但一般來說歸入權與股市熱度呈正相關,像去年應行使歸入權僅7,671萬,但前年股市熱應行使歸入權就飆破2億元,今年股市比去年回溫,因此特此提醒各上市櫃公司內部人買賣所屬公司股票前應留意相關規定,勿踩內部人短線交易紅線。
「歸入權」是證交法從1988年參考美國引入的規定,據證交法157條及第62條第3項準用第157條規定,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分超過10%的股東(即內部人),對公司的上市股票,如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並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證交所、櫃買中心每半年會把相關資料交給投保中心執行。
黃厚銘指出,歸入權會與股市行情熱絡有關,就過往經驗來看,股市活絡時就會增加。像2021年股市熱、去年股市冷就很明顯,2021年應行使案件總數達307件、金額達2.14億元,而去年應行使案件數達281件、金額達7,672萬元。
黃厚銘指出,歸入權每半年統計一次。經統計自1994年下半年度至去年下半年度止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共計9,172件,截至今年度第二季執行情形,結案總數9,092件,總結案金額50億6,184萬9,440元,平均每年執行1至2億元。
雖然此法出爐很久,為何還是許多人會違規,黃厚銘分析,所謂內部人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股東,也就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算,於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獲有利益者都要將利益歸於公司,許多人常會漏算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部份。因此,公司要通告這些人依規定繳交獲利,不返還的話公司可提訴訟。
黃厚銘指出,由於近期股市交易熱絡,特別提醒各上市櫃公司內部人買賣所屬公司股票前應留意相關規定,為促使內部人能更進一步瞭解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相關法令規定,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每年均於北、中、南各地舉辦多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上市櫃(含興櫃)公司內部人可於前揭兩單位網站獲悉相關說明會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