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今(21日)表示,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動,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期限至今年8月31日止,今年已第五次延長,而這也是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時間。疾管署指出,自2022年12月以來,擴大對象使用總量為254,125.5盒。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而本次延長擴大條件至8月底,為今年度第五次延長。
疾管署進一步指出,原訂擴大期間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續,於今年4月至8月期間逐月延長擴大條件,除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本次為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2022)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提醒,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