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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虹違反內部控制規定 證交所開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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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表示,昶虹(2443)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之設計及執行,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昶虹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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